海城市人平易近关于废止和点窜部门行政规范性
发布时间:
2025-10-05 11:57
为进一步优化营商,各类市场从体的权益,深化扶植,推进本市经济持续快速成长。按照《人平易近关于废止部门省规章的决定》(人平易近令第342号)《国务院关于打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》要求,通过对2022年市现行无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,废止和失效。现将废止、点窜、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次予以发布,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凡经发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将不再做为行政办理的根据。各镇(街道)、切实做好文件废止后政策和办理方面的跟尾工做,继续加政规范性文件办理,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成长营制优良的。